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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部长周济在2006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日期:2006-03-17] 来源:教育部  作者:shyj [字体: ]

教育部部长周济在2006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6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

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教育部部长  周济

同志们:

按照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根据工作需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决定召开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精神,总结回顾近几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深入分析面临的形势,确定2006年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主要举措,全面部署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今天,人事部副部长侯建良同志、劳动保障部副部长张小建同志、团中央书记处书记杨岳同志专程出席会议,接下来还要发表讲话。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通过多年不懈努力,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已经推进到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

2005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338万人,比2004年增加58万人,增幅达20.7%。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个方面的艰苦努力,截至91,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为72.6%,其中研究生就业率为91.9%,本科生81.7%,高职高专生62.1%;实现就业人数245万,比去年同期增加41万人;毕业生离校之后,各地各高校继续以各种方式提供多种后续就业服务,预计到年底就业率有望达到80%;毕业生心态稳定,校园秩序良好,一些重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整个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展良好,基本实现了年初确定的就业工作目标。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胡锦涛、温家宝、曾庆红、黄菊、贺国强、陈至立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几年来,国务院每年召开专门会议、发出专门文件,进行系统部署。中央有关部门从各自的职能出发,密切配合、通力合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创业。组织部门在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方面牵头抓总,连续发出多个文件,明确分工、明确要求、明确责任。人事部门在做好毕业生接收工作、建立就业见习制度、完善人事代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劳动保障部门积极开展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就业见习、技能岗位对接、维护毕业生权益等工作。共青团系统积极组织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开展创业辅导培训,创建大学生就业见习基地,发展改革、财政、公安、民政、工商、银行等部门也按照职责分工,采取多种方式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从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高度,把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创造了很多宝贵的经验。在管理体制方面,全国30个省份、270多个地市成立了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协调机制,辽宁、安徽、山东等地还建立了省、地、县三级领导小组联动机制;在市场建设方面,辽宁等地建立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市场,进一步完善就业创业服务;在引导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方面,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41000”工程,上海市建立了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专项基金;在保护毕业生权益、帮助贫困毕业生就业方面,天津市在全国率先建立了高校毕业生就业维权领导小组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担保中心,吉林、重庆等地把就业有困难的贫困毕业生纳入了救助体系,等等。各地积极的探索和创造性的工作,为高校毕业生充分、广泛就业奠定了良好基础。

各高校普遍实施了“一把手工程”,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使毕业生就业工作出现了新的局面。首先是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理念逐渐成为共识。如清华大学高举“一流大学一流就业”的旗帜,长安大学认为“毕业生的就业空间有多大,学校的发展空间就有多大”,东北师范大学等校把就业作为学校的“生命线”。其次,高校的就业指导服务工作做得更细致、更周到、更科学。如西南大学提出“时时有指导,处处有服务”,复旦大学从低年级开始抓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北京交通大学对就业困难毕业生给予特殊关爱。同时,高校在就业指导工作中突出了基层就业教育,培养树立了象吴奇修、莫锋、冯艾、徐本禹、王寿波等投身基层、志愿服务、艰苦创业的典型,在大学生中引起了强烈反响。此外,以就业为导向的高职教育改革取得重要进展,一大批学校建立了双证书制度、“订单式”培养制度、顶岗实习制度,高职毕业生就业率逐年上升。

回顾近几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党中央、国务院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青年学生的深切关怀;体会到中央有关部门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鼎力支持和倾情关注;体会到各地、各高校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真抓实干和敬业奉献;体会到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大学生就业的热切期盼和强烈渴望。正是有了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我们才有效地应对了社会就业形势严峻和毕业生人数大幅增加的双重挑战,保持了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的基本稳定,保持了毕业生实现就业人数的稳定增长,保持了高校校园和社会的基本稳定,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广大毕业生及其家庭为代表的人民群众的利益。不仅如此,我们还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和建设方面取得了许多突破性进展,迈出了重要步伐。一是确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即“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制度。二是建立了中央和地方两级管理、以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和工作机制。三是初步形成了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框架体系,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四是初步建立了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体系,高校就业指导基本做到了机构、人员、经费“三到位”。与此同时,我们还积累了许多对于做好今后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宝贵经验。

这些都充分说明,通过不懈努力,我们已经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推进到了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这是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各地、各部门、各高校艰苦努力,广大毕业生就业工作者无私奉献的结果,是社会各界热情关注、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教育部向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向所有关心支持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不久前闭幕的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描绘了我国未来一个时期的美好蓝图。国家经济保持又快又好发展,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西部大开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新型国家等战略深入实施,国家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位置,把新成长劳动人口的就业问题提上就业再就业的重要日程,这些都为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提供了有利条件。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意识到,今后一个时期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压力巨大,任务更加艰巨。从总体上看,我国目前已进入劳动年龄人口增长高峰期,据有关部门统计,今后几年全国城镇每年新增劳动力1000万人,另外还有1400万下岗失业人员,每年需要安排就业人员达2400万人,而社会新增就业岗位约900万,每年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缺口在13001400万人左右,整个社会就业形势比较严峻。从高校毕业生规模看,总量大、增幅高是突出特点,2006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达413万人,“十一五”时期全国将有2500万以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需要就业。与此同时,毕业生就业工作中还面临着一些长期积累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结构性矛盾突出,主要反映在区域分布上,过于集中在东部发达地区和城市地区;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结构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一些地方和高校对毕业生就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工作不到位,机制不健全;一些地方限制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性体制性障碍还没有完全破除,下基层渠道不畅,东部一些城市户口政策紧缩,等等。

我们要在新的历史时期解决上述问题,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推进到一个新阶段,必须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模式,创新工作机制,努力开辟毕业生就业的新空间和大渠道,找到一条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新路子。

二、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全面做好到基层去、到国家最需要的地方去这篇大文章

今年227日,胡锦涛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政策建议,以推动此项工作”。按照总书记批示,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把这项工作作为中央人才工作的重点,多次开会协调,中组部等部门深入9个省市调研。629,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75,贺国强同志、陈至立同志出席中组部等部门召开的座谈会,并分别作重要讲话。712,胡锦涛总书记就“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作出专门批示,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引导和鼓励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到基层、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另外,温家宝总理还对中国地质大学和中国农业大学志愿服务基层的同学回信,高度肯定同学们服务基层的选择,并提出了殷切的期望。这些都充分表明,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也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推进这项工作的决心和信心。我们要把这项工作作为2006年的重点,全力贯彻中央的部署,全面落实好18号文件。

(一)必须充分认识到,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是摆在全教育战线面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1、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是解决毕业生就业结构性矛盾的根本途径。多年来,高校毕业生就业基本集中在东部地区、经济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毕业生就业面临着无业可就与有业不就的双重压力。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错综复杂的,需要采取多种措施系统地加以解决。

我们必须看到,基层是最需要人才的地方。由于长期的城乡差异、区域差异和分配制度的影响,基层人才匮乏。改革开放以来,广大的基层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人才,但是吸引人才的物质条件又相对不足,人才越来越向发达地区聚集,“孔雀东南飞”的现象长期存在。如果任由其发展,将加剧西部地区和基层人才结构不合理的状况,严重制约西部和基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我们必须认识到,基层将是吸纳毕业生就业的最大空间。基层的内涵十分丰富,不要一谈到基层,就认为是农村和穷乡僻壤。“基层”是一个大概念,既包括广大农村,也包括城市街道社区;既涵盖县级以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也包括非公有制组织和中小企业;既包含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也包括艰苦行业和艰苦岗位。从全社会来看,在我国,吸纳社会劳动力最多的是基层,这一点勿庸置疑。随着高等教育的大众化,高校毕业生日益成为社会普通的劳动者,成为社会新增劳动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也必然成为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最多的地方。基层天地广阔,空间巨大。及早打开这一空间,既有现实意义又有长远意义。

我们还要看到,打开基层这一空间需要时间,如果完全依靠市场调节,更将是一个十分漫长的过程。因此,我们必须抓紧时间,抓紧工作,至少要在短期内形成积极导向。这个问题能否处理好,关系到能否从根本上解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毕业生就业问题,关系到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全局,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2、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直接关系新的历史条件下“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的大问题。培养什么人的问题,是教育的首要问题。党的教育方针,明确提出要培养合格的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教育要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基层是生产劳动最直接的领域,也是社会实践最丰富的地方,最能反映中国的国情。高校毕业生只有深入基层,与工农群众相结合、与社会实践相结合,才能更充分地了解国情、民情,才能与广大人民群众建立深厚的感情,才能把个人价值与国家需要紧密结合起来,更好地服务于祖国、奉献于人民。因此,基层就是国情,基层就是感情,基层还意味着本领。有感情,知国情,才可以激励高校毕业生努力掌握改变基层面貌的知识、技能和本领,才能在改变基层落后面貌的社会实践中作出贡献。基层还是一种意识。做任何事业都需要从一点一滴的基础性工作做起,都需要脚踏实地、勤勤恳恳的工作态度。因此,面向基层就业问题,关系到培养出来的建设者是否合格,培养的接班人是否可靠。

3、到基层去是有志青年成长成才的必由之路,是当代青年运动的正确方向。

我们必须让我们的大学生和青年人知道,基层是青年人真正的成才之路,基层了解国情、磨练意志、砥砺品格、增进同劳动人民感情的生动课堂,是经受锻炼、发挥才智、成就事业的广阔舞台。基层条件可能很艰苦,但艰苦的条件既能磨炼人,又能造就人,大学生在基层社会实践的丰富经历和阅历,必将增长自身的才干和能力。胡锦涛同志指出:“广大青年要自觉把个人的命运同祖国和民族的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把个人的理想追求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紧紧联系在一起,自觉服务祖国,无私奉献社会,艰苦奋斗,不懈进取,在火热的社会实践中创造出无悔的青春、永恒的青春。”温家宝同志在给中国地质大学毕业生的回信中也指出,在西部艰苦工作的磨炼,必将成为大学生生命中最宝贵的财富。实践出真知,基层造就人,这既是历史的经验,也是人才培养的规律。无数事实证明,大批在各种岗位有所作为、成绩突出的领导、骨干和精英,大都有基层锻炼和工作的经历。

我们要让大学生知道,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到基层代表着青年运动的方向。历史上青年运动的本质在于把个人价值的实现与祖国、民族、人民和社会紧密结合起来,始终立足时代的前端,始终把祖国和人民的需要放在第一位。今天,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需要大学生到基层去,到一线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这就是新时期青年运动的方向。青春只有在为祖国和人民的真诚奉献中才能更加绚丽多彩,人生只有融入国家和民族的伟大事业才能闪闪发光。

我们要让大学生知道,引导大学生到基层去,不是一时之需,更不是权宜之计,而是百年大计,是党和国家的一贯政策。而且我们的政策和制度的设计也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毕业生可以充分自愿选择,采取来去自由的原则,着力为他们到基层以后的发展营造更大的空间和脱颖而出的制度环境,相信通过不懈努力,一定能把时代的召唤和国家的要求,变成广大青年人的自觉行动,引导更多的高校毕业生投身基层、尽快成才。

(二)推动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关键在于狠抓落实。

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是2006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和核心工作,抓好这项工作关键在落实:

一是领导重视,责任落实: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不仅是一项业务工作,更是一项政治任务。各地教育部门和高校的领导同志要高度重视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把这项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目标责任制,进一步明确目标、明确任务、明确责任。同时,积极争取各有关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在分类指导的基础上,整体推进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明年一季度,中组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进行专项督查,以全面推动此项工作。

二是多方配合,政策落实:引导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是涉及多部门的全局性系统工程。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主动协调沟通,多做基础性工作,积极主动配合组织部门开展工作,建立多部门有效合作机制。同时,要充分发挥省级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协调机构的作用,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共同做好工作。要抓紧完善政策,抓紧制定配套政策,完善具体操作办法,充分发挥政策效应。要抓紧对中央有关文件中涉及的方向性的政策进一步丰富充实,对原则性的政策要细化、实化,对具体的政策规定要确保认真执行。教育系统要以身作则,明年要尽快启动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和“农村教师岗位国家支持计划”的试点,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把其他相关政策落到实处。

三是因地制宜,项目落实:引导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面临各种各样的困难,各地各高校的情况也千差万别,地方和高校要结合实际,开拓思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同类型的高校工作方向、工作重点也各不相同,应用型高校就是要面向企业,面向市场,为生产一线输送实用技术人才;教学型大学要为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供各类专门人才;研究型大学也要引导学生树立服务基层、报效祖国的理想信念,要把学生输送到国家发展急需人才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基层单位去。非公经济发达、中小企业多的地方,要积极引导毕业生到这些单位去就业,创业政策优惠、创业环境好的地方,要鼓励扶持更多毕业生自主创业。

通过实施具体项目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的重要手段。包括“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在内的各类专项计划,对于引导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对于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时代风尚,具有重要的导向意义和示范作用。今后,我们要进一步总结经验,继续与有关部门一道共同精心做好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进村进社区计划等项目,鼓励各地积极实施地方项目,扩大项目规模,让更多的地方和更多的毕业生受益。

四是典型引路,宣传教育落实:做好引导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转变观念是先导,舆论支持是保证。各地和高校要从低年级学生抓起,通过开展积极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通过社会实践等多种生动有效的方式,帮助大学生正确认识就业形势,树立行行建功、处处立业的观念。同时,要围绕下基层,积极宣传老一辈扎根基层、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新一代艰苦奋斗、志愿服务的先进事迹,宣传新时期青年运动的新方向,通过立体宣传为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营造良好的环境。地方和高校要善于发现、积极树立下基层方面的典型人物、典型事迹、先进经验,及时总结,大力宣传,通过发挥典型的辐射示范作用,以点串线,以线带面,努力开创良好的工作局面。

五是以人为本,指导服务落实:认真做好各项服务工作,是促进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重要手段。教育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有针对性地对有志去基层的学生加强就业指导和服务;要充分发挥各类市场和就业信息网的作用,及时收集和发布基层用人需求信息,为毕业生和基层单位牵线搭桥;要主动帮助毕业生解决自主创业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为他们争取更多扶持政策;要定期走访下基层的毕业生,真正做到政治上信任、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

同志们,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是中央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站在历史和全局的战略高度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具有开创意义的伟大战略工程。做好这项工作,是教育战线的光荣使命,就业工作系统责无旁贷,高等学校更是任重道远。让我们广泛动员起来,迅速行动起来,抓紧制定各种政策,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以更坚定的决心,更务实的精神,共同谱写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宏伟篇章。

三、再接再厉,扎扎实实做好200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着眼稳定发展大局,坚持改革方向,巩固现有成果,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优化就业环境。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确定,2006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目标是,积极推动高校毕业生充分、广泛就业,保持就业率水平基本稳定,争取实现就业人数稳定增长,力争到西部、到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的毕业生人数明显增加。为完成这个目标,需要坚持做到以下几点:

——必须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切实把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国家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高等学校基础性、关键性的重要工作,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必须坚持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方向,进一步完善“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机制;

——必须大力开拓就业空间,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引导和鼓励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到西部、到国家最需要的地方去就业和创业;

——必须深化以就业和社会需求为导向的高等教育改革,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必须大力发展和培育市场,构建更加统一、规范、高效、有序的毕业生就业市场体系;

——必须加大就业指导和服务力度,按照制度化、专业化、全程化、信息化的要求,提升就业指导服务水平。

为完成200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需要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完善并进一步深入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项政策。

要全面贯彻中办发[2005]18号以及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已出台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积极完善管理机制,加快建立市县两级毕业生就业领导协调机构,推进各项政策深入落实;各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主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信息服务和职业指导服务,对高校毕业生以从事短期职业、个体经营等方式灵活就业的,在户籍管理、社会保险缴纳和接续等方面提供政策帮助。积极鼓励各地、各高校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并加强对政策落实督查。明年上半年,中组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各地的联合督查将是全面的督查,请大家及时向本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积极配合此次专项检查。

(二)全面提高就业指导和服务水平,积极建立和培育各类有利于毕业生就业的市场体系。

各地、各高校要努力提高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制度化、专业化、全程化、信息化水平,务必在2006年年底前实现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人员、经费“三到位”。要强化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的公共服务职能,充分发挥其公益性和主渠道作用。高校要切实作为“一把手”工程,破除认识上的误区,就业不仅是全社会的事,更是高校自身的头等大事。要调集精兵强将,充实就业指导队伍,要加强就业指导课程建设,要把就业指导课列入必修课或必选课,积极开发就业创业指导教材,促进就业指导学科建设,促进就业指导教师队伍实现专业化和职业化。

要在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和服务方面取得突破,实现全国范围的远程面试和网上初选。要利用先进信息技术,加快建立全国大学生就业网上联盟,所有省市和高校都要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就业网的服务功能,积极开展丰富多样的网上招聘活动,彻底解决供求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要发挥枢纽和桥梁作用,地方教育部门和高校的信息网要在为毕业生服务的同时,积极主动地为用人单位提供网上招聘和远程面试服务。通过加强网的建设和服务,逐步替代大规模的现场招聘会,提高服务的水平和效率,降低供求双方的成本。

要进一步发挥市场在毕业生就业中的作用,强化校园市场的主体地位,鼓励各省市建立常设市场,支持区域性、行业性、高校间各类协作市场,促进毕业生就业市场、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相互贯通、资源共享,推进建设统一、开放、高效、有序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体系。

要高度重视招聘活动的安全工作,始终把学生安全放在第一位,凡在社会上举办大型毕业生招聘活动,必须报主管部门批准;严格控制超大规模招聘会的举办,严禁不具备资质的机构举办毕业生招聘会,严禁在不具条件的场地举办招聘活动,严禁以赢利为目的举办毕业生招聘会;积极倡导校内招聘、网上招聘和按照专业分类的中小规模招聘活动,坚决杜绝因毕业生招聘活动而引发安全事故。

(三)鼓励、支持、扶助大学生自主创业,充分发挥大学生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要大力提倡并积极扶持毕业生自主创业。国家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鼓励地方出台更加优惠的政策措施。高校要积极开展创业指导服务,在就业指导课程体系中加大创业内容的比重。对有创业愿望并具备创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要给予积极支持,及时提供创业培训、开业指导、项目开发、小额担保贷款、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继续落实好从事个体服务的毕业生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在申请、登记、审批等方面提供“三优先”和“绿色通道”服务,努力做好后续帮扶工作,加大对创业典型的扶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毕业生实行减免税费政策。

(四)优化结构、把握节奏,深化以就业为导向的高等教育改革,使人才培养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全局。各地在编制“十一五”规划时,要注意把握好高等教育发展发展的节奏,优化高等教育结构,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促进高等教育协调健康发展。

要全面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同时,要在高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高职院校教学评估和独立学院教学评估中,加大就业状况指标的权重,将毕业生就业状况提升为一级指标或核心指标,凡就业率低于同类型学校平均水平的,就业工作“三到位”不达标的,一般不得评为优秀。

要坚持和完善毕业生就业率公布制度,发挥毕业生就业率的导向作用,把“18挂钩”落到实处,尤其是必须坚持年度招生计划与毕业生就业率适度硬挂钩,对就业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地区和学校要严格控制招生规模,明显偏低的要减少其招生计划,就业率连续三年下降的省市,要暂停其新设本科院校,并停止其高职院校的备案工作。

继续大力深化高职改革,高职院校必须转变办学思想,面向市场、围绕就业办学,高职的专业设置、课程教材等,都要以适应适应企业和社会需求为目标。必须坚决推行学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双证”制度和顶岗实习制度,确保从事就业准入职业的所有毕业生能够拿到“双证”,确保学生至少有半年时间在企业和用人单位实习,要把这两项指标作为高职院校的硬任务,作为教学的基本要求,努力提高高职毕业生的职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

(五)高度重视贫困大学生的就业工作,对就业有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特殊帮助。

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做好就业有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至立同志反复要求,要对贫困大学生的就业给予特殊帮助。各地、各高校要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带着深厚的感情做好贫困大学生的就业工作。要继续加大对家庭困难、残疾、民族学生的就业扶持力度,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咨询、心理健康服务,防止因就业问题出现焦虑、悲观和不满情绪;采取有效措施,对这部分毕业生重点指导、重点服务、重点培训、重点推荐;对于毕业半年以上未能就业并要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要实施失业登记制度,充分享受国家提供的各项政策优惠和各种免费服务;对于生活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可按有关规定向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临时救助,纳入其救助体系的毕业生,可享受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救助等服务。

(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就业是大学生走向社会的关键一步,是他们人生航程的重要转折,在这个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困惑和困难。我们要满腔热情、周到细致地去关心他们,把思想教育、毕业教育、理想信念教育与解决大学生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努力把个人价值和国家需要结合起来。特别要加强毕业实习过程的思想教育和离校前的思想政治工作,帮他们解疑释惑,排忧解难,做好从学校走向社会的各种准备。

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媒体深入宣传党和政府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视和关心,宣传国家推动和促进毕业生就业的相关政策,宣传各地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的基层地区和用人单位,宣传扎根基层、创业成才的先进事迹和典型,要始终坚持正面宣传,避免炒作,在06届毕业生离校前掀起面向基层就业宣传的高潮,唱响到基层、到西部、到国家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的主旋律。2006年,我们将对毕业生就业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

 

同志们,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我们已经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好头、起好步至关重要。让我们共同努力,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乘势而上、开拓进取,全面完成200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任务,奋力开创毕业生就业工作新局面!

谢谢大家。

2006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

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人事部副部长 侯建良

同志们:

根据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部署,今天召开2006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全面落实好中办、国办下发的《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200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非常及时,很有必要。

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解决当前就业问题和锻炼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接班人的重要举措,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意见》下发后,我部与中组部、教育部下发了贯彻落实《意见》的通知,要求各级人事部门把贯彻落实《意见》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与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共同努力,全力抓好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为了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部按照中组发[2005]7号文件的要求,制定了《人事部贯彻落实<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任务分解意见》,将由我部承担的工作任务分解到有关司,拟订了《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方案》,对我部牵头的八项工作任务做了统筹安排。与有关部门一起研究起草了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政策文件,起草了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指导性文件,并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等5家单位举行了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授牌仪式。组织开展了以“投身基层,报效祖国,广阔天地,大有作为”为主题的“全国人才市场第三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各地共举办现场招聘会97场,102家网站举办了网络招聘会,在服务周期间还举办了“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先进事迹报告会”。调整了省级以上党政机关招考公务员的政策,规定在2006年招考中,录取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以后逐年提高比例,引导和促进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此外,还配合团中央等部门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泛开展面向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公益性服务活动。各地人事部门认真贯彻中央的要求,与组织、教育等部门一起,结合实际,制定了本地区贯彻落实《意见》的具体政策措施,相继出台了一些优惠政策,对《意见》中的有关政策规定做了细化或拓展。一些地方继续开展了选拔毕业生到农村、社区锻炼、“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工作,还探索建立了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开展了家庭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扶助工作,帮助回到原籍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尽快就业,有效地缓解了本地区毕业生就业的矛盾。

2006年,高校毕业生数量为413万,就业任务艰巨。下面,我就人事部门如何按照这次会议的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明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提几点要求。

第一,全面落实好各项人事优惠政策。基层特别是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在工作环境、物质待遇等方面与中心城市和东部发达地区相比存在比较大的差距,在人才竞争方面相对处于劣势,因此需要加大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力度,进一步增强基层对高校毕业生的吸引力。我们要按照《意见》中的有关精神,研究落实涉及人事部门的各项政策,需要进一步明确的要通过调研论证予以明确,保证毕业生到基层、到西部就业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能够真正落到实处。各地也要按照《意见》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配套政策,体现优惠精神,抓好落实,增强基层、西部地区的吸引力。

第二,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有计划、有组织地选派一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或开展阶段性服务,是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有效办法。要继续做好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基层锻炼工作,按照《意见》的要求,我部与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等部门共同做好组织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开展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明年,这项工作将进入具体实施阶段。各级人事部门要高度重视,早做准备,认真总结过去开展有关工作的经验,加强与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部门的协调,摸清基层的实际需求,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同时,还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协助做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社区就业工作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工作。

第三,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是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促进他们尽快就业的有效手段。目前,我们已草拟了《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国资委和国防科工委等部门的意见,再做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将尽快下发。各地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采取多种形式,抓好就业见习基地建设。要加强与各类用人单位的联系,做好就业见习岗位的征集、发布工作,组织做好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见习工作,完善见习期间的管理服务工作,帮助毕业生提升就业能力,促进毕业生就业。

第四,拓宽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渠道。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非公有制单位工作或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是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途径。下一步,我们要研究制定《高校毕业生人事代理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户口迁移、人事档案管理、工龄计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等政策,为毕业生到非公单位就业或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提供方便,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各地都要抓紧研究制定这方面的政策办法,积极疏通毕业生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的渠道,把人事部门承担的工作抓紧抓好。

第五,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各级人事部门要按照《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人才市场体系,加快人才市场的信息化建设,强化人才市场公共服务功能,积极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政策咨询、就业推荐、人事代理等服务。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招聘会形式,举办更多的专业性、行业性的供需见面会和网上洽谈会,提高供需对接的针对性。继续办好人事部人才市场公共信息网,研究实现与其他有关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站的联网贯通,方便毕业生择业。要进一步规范人才市场秩序,依据《人才市场管理规定》,加大人才市场执法力度,加强对招聘高校毕业生为主要内容的人才市场活动的监督管理,为毕业生择业创造良好环境。

同志们,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人事部门义不容辞。各级人事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职责分工,树立责任意识,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分析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情况和问题,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动与组织、教育、劳动保障、共青团等部门相互配合,共同努力,为做好200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做出新贡献。

突出重点 抓好落实 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张小建

2005128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就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和最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认真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政策,加强相关的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要结合各项促进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重点做好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

一、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失业登记工作,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和帮助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完善失业登记办法,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毕业半年后的失业登记工作。要摸清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底数,以及他们的求职愿望、就业方向和能力特点,针对个人具体情况,帮助其制定求职就业计划,并组织到相应的就业服务项目中。其中,对缺乏相关工作经验的,要组织到见习项目中来,帮助其积累职业经历、增强参与市场就业的竞争力。要加强见习基地建设,规范见习行为操作标准,落实见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补助,保证见习的实际成效。对有创业意愿的,要组织到创业培训中来,重点开发一批适合于高校毕业生的创业项目,并提供创业培训、开业指导、项目开发、小额担保贷款、后续扶持等“一条龙”就业服务。对缺乏操作技能的,要组织到职业技能培训中来,通过开发和组织实施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帮助其提高职业技能水平,更好地适应实际工作岗位的要求,并为其提供便利的职业技能鉴定服务,为他们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创造条件。

二、加大工作力度,全面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项政策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全面落实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免费就业服务和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结合高校毕业生的特点,提供政策咨询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和档案保管等方面的免费服务。对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协助有关部门全面落实税费及小额担保贷款各项政策。对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帮助其享受贷款贴息政策。对到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要切实帮助他们落实好相应的薪酬待遇。要不断完善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社会保险参保办法,切实搞好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和接续服务,为他们在劳动力市场中流动就业创造条件。

三、开展技能岗位对接专项服务,畅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

每年57月是各类高校毕业生进入市场求职的高峰期,也是用人单位对劳动力需求的旺盛期。要在这期间搞好技能岗位对接,畅通求职招聘渠道,尽快将各类毕业生对接到合适的岗位上,实现人尽其才。劳动保障部将从明年二季度开始,继续在全国组织开展技能岗位对接专项服务活动,以满足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和企业对高素质技能劳动者的迫切需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总结今年组织开展技能岗位对接专项服务活动的经验,以提高技能岗位对接成功率为目标,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好技能岗位对接活动。要掌握劳动力市场供需双方资源需求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搭建对接平台。要将技能岗位对接活动与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满足民营经济发展对合格劳动力的需求。要运用信息网络技术,探索远程招聘与面试,实现供需双方的远程对接。要采取“送就业岗位进院校”、“送技能人才进企业”等多种方式畅通企业与高校毕业生之间的信息沟通渠道。要综合运用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见习培训、技能培训、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服务手段,帮助企业获得有技能的人才、帮助高校毕业生获得能够发挥自己才能的工作岗位。

四、加强劳动力市场管理,切实保障高校毕业生的劳动权益

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是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重要渠道,同时,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式多样化,就业更加灵活。必须依法保障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合法权益。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劳动力市场管理和劳动保障监察常规检查,规范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的用工行为,督促用人单位与聘用的高校毕业生依法签订并全面履行劳动合同,根据企业工资制度和职业岗位合理确定其工资报酬。要定期组织劳动力市场清理整顿工作,查处取缔各类非法或违规职业中介机构,严厉打击假借职介实施诈骗的各类犯罪行为,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合法权益。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进一步树立人本服务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要求,充分发挥劳动保障部门的职能作用,与有关部门加强配合与合作,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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