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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毕业生人事代理服务项目介绍

[日期:2007-04-06] 来源:  作者:史永江 [字体: ]

人事代理服务内容

1.人事档案的保管、整理、装订2.出具以档案内容为依据的各种证明(如出国、升学、政审鉴定、出生、存档、生育等证明); 3.接转党组织关系及预备党员转正4.出具以档案内容为依据的存档证明;5.办理社会保险接转代办手续; 6.人事关系的调出;7.代理职称申报;8.办理转正定级手续;9.档案工资的记载;10.接转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 11.办理《就、失业证》(适用于本市城镇户口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户口页复印件,两张一寸照片);12.办理外出务工就业卡(适用于到外地工作的本市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一张一寸照片);13.办理《就业证》(适用于外地户口的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户口页复印件、两张一寸照片);14.人事、就业、社会保险政策咨询15.推荐毕业生就业。  注:711121315项业务需按照物价许可另行收费。

二、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

1、到中小企业、无上级主管部门、不接收档案的单位工作的毕业生, "中心"可作为存档、人事代理部门盖章,并提供档案保管等人事代理服务。

   协议书盖章,保管档案并提供人事代理服务项目141112131415项服务,费用为60/.年;(本项同时适用于单独委托保管档案毕业生)

   协议书盖章并提供人事代理1-15项服务:初次就业的应届毕业生享受"中心"的优惠政策,费用为120/人(第一年),并且毕业生办理改派手续免收应付100元服务费。

2、对用人单位无党支部,需要托管党员组织关系,或升学、出国、灵活就业等情况的毕业生,"中心"提供人事代理1-15项服务: 初次就业的应届毕业生享受"中心"的优惠政策,费用为120/人(第一年)。

3、留津就业应届高职毕业生提供人事代理1-15项服务, 初次就业的应届毕业生享受"中心"的优惠政策,费用为120/人(第一年)。

三、毕业生可到本校分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未建立分中心的院校,毕业生可到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手续。

中心地址:南开区宾水西道2号枫林园三楼(市体育中心对过)  联系电话:230187202301872223018725    http://www.tjbys.com.cn   中心户籍管理咨询电话:23018730  公交车:8901879859608668685835963

 

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院校分中心名单

天津大学分中心

 

工业大学分中心 

理工大学分中心

科技大学分中心

师范大学分中心

职业大学分中心

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分中心

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分中心 

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分中心

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分中心 

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分中心

工业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分中心 

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分中心

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分中心 

青年职业学院分中心

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分中心

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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