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津生源落户亲戚家所需材料
1. 面向对象:在津有接收单位(单位无集体户口),且已与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 需要材料:
(1)是亲属关系,被投靠人单位或居委会应出具亲属关系证明;
(2)房主同意落户的证明,个人签名或加盖图章;
(3)房主身份证复印件;
(4)房主房本,户口本原件;
(5)接收单位不具备建立集体户口证明(加盖公章);
(6)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户口页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1)、(2)、(3)、(4)项的四个条件需同时具备,并交由落户地派出所审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