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
各毕业生:
天津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关于印发《天津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提供给大家,请大家仔细阅读,踊跃参与。相关工作细则将于近期通过《天津日报》、《今晚报》、天津广播电台、天津电视台等媒体公布,届时校园网也会及时向大家进行发布,敬请留意。
招生就业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