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08届毕业生:
为加速城乡一体化进程,引导和鼓励我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到我市农村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提高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卫生、医疗等基础水平,天津市财政局、市教委制定了《天津市人民政府服务基层奖励金管理暂行办法》,请各符合申报条件的毕业生参照文件中的申请程序积极进行申报,并请于6月26日下班前将申请表交到招生就业办公室。
联系电话:23792191,23799551
招生就业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